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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不履行个人责任、单位责任,章某等3人被立案侦查、调查

天府发布 2022-07-22

本篇文章约620字,阅读需要2分钟


近日,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在工作中接相关部门移送线索并初查发现:


章某(男,30岁,S19 Club酒吧员工)居家隔离期间,本应遵守足不出户、拒绝探访等防疫规定,但其拒不配合封闭管理,擅自外出到茶楼喝茶打牌,造成疫情传播风险。 


疫情出现后,S19 Club酒吧相关负责人董某(男,31岁)漏报员工信息,不按疫情防控规定执行场所管理,造成章某等人漏管,造成疫情传播风险。
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,章某、S19 Club酒吧及其负责的主管人员董某之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,我局已依法立案侦查。


茗都茶府法定代表人向某某(女,26岁)拒不执行锦江区疫情防控通告之规定,擅自开业,造成疫情传播风险,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之规定,锦江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茗都茶府及负责人向某某立案调查


目前,章某已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隔离治疗,所有相关密接、次密接等人员均已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,涉疫小区、相关风险场所均已被管控。


 公安机关提示 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落实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 “四方责任”,是广大市民、单位应尽的义务。对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,涉嫌违法犯罪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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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成都公安

编辑:刘江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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